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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民办“贵族”学校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13日
央广网重庆8月8日消息(记者吴新伟)重庆市高级法院今披露,近日,市高法院、市教委联合下发《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市高院表示,其旨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机制。
据介绍,新入学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双方)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收费民办学校不得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登记相关手续,并向学生父母做好解释工作,让其子女就读公办学校。
市高法院执行局介绍,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的联合惩戒措施,并非侵害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市高院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全市各区县高收费民办小学、初中、高中新登记入学学生的父母。其查询方式为登录“执行信息公开网”。
按上述通知,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高收费民办学校对当年申请入学的学生父母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也可通知学生父母自行查询后向校方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相关学校需在办理入学登记前确认申请入学的学生父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的统称。所谓“高收费民办学校”是指学费标准高于本区县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校。